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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少儿活动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04-28 字号:[ ]

为切实推进我中心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兰机管〔2018〕15号)和《兰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兰州市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各阶段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在源头上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分类,扎实推动中心系统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积极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市属校外教育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全系统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范围

本细则所称生活垃圾为中心机关、系统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个类别。

四、实施步骤

(一)完善组织保障。为加强中心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兰州市少儿活动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耀宏    市少儿活动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翟利敏    市少儿活动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杜林宏    市儿童艺术剧团团长

        贾世素    市少年宫主任

        杜文龙    市少儿图书馆馆长

        单家天    市少儿活动中心指导处处长

        张顺娣    市少儿活动中心研究处处长

        陈艳军    市少儿活动中心宣教处处长

        刘建军    市少儿活动中心督导处处长

        牛  岩    市少儿活动中心安全管理处处长

        吕忠伟    市少儿活动中心综合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少儿活动中心综合处承担,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吕忠伟 (兼任)

能耗统计员:戴  轩  

联  络  员:李啟伟(电话:8489139)

系统各单位应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增设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工作负责人及督导联络员各一名(填报附件1)。

(二)明确职责分工。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局领导办公室、本办公室所在办公场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负责做好垃圾箱(桶)、垃圾袋等分类工具的采购工作,配合保洁员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并负责与物业沟通好垃圾投放工作。其它各处室、系统各单位负责相应所在办公场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三)制定工作制度。系统各单位要在准确掌握本单位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以及开展垃圾分类状况、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严格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和清理流程。

(四)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系统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回收处理企业的联系配合,建立记录有害垃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生化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

(五)落实报送机制。系统各单位要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种类和数量,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贯彻落实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每季度第三月22日前将本季度统计数据(附件2、3)及相关情况纸质版(含电子版)报送至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计本级数据、汇总系统数据,于每季度第三月25日前报送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生活垃圾的分类及处理规定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标准。垃圾容器设施宜使用的颜色参考《兰州市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规定,有害垃圾收储容器用红色标志,餐厨垃圾收储容器用绿色标志,可回收物(资源垃圾)收储容器用蓝色标志,其他垃圾(一般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收储容器用灰色标志。生活垃圾分类具体种类、投放收运规定如下:

(一)可回收物。是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旧物品。

1.主要种类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废纸张: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3)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4)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5)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6)办公用品:沙发、茶几、桌椅、文件柜、门窗等。

2.投放收运

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电器电子类产品、大件办公用品等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机构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二)餐厨垃圾。主要是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物、食材等。

1.主要种类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水残渣:茶叶、中药、咖啡渣等。

2.投放收运

因我系统暂无餐厅食堂,此条目下皆为餐余垃圾,应在各楼层处设置专门统一放置餐余、茶水残渣收集处,由保洁人员负责,每日一清。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必须单独收、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1.主要种类

(1)废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电池等、如纽扣电池、手机电池以及废电路板。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其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2)含汞类: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医护用品:过期药品及其部分特殊药品的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2.投放收运

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设置专用场所,将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

(四)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

1.主要种类

(1)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2.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3.灰土陶瓷、其他混合垃圾: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2.投放收运

其他垃圾应配置分类回收装置,或投放至不可回收垃圾装置内。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对照方案的工作目标,抓住重点环节,对标分类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结合校外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文化教育行业作用,以中心自有媒体如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为主要载体,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广泛调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三)加强考评激励。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及办法进行生活垃圾的投放,积极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督促、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及时向各单位、各处室通报经验做法和主要问题,并结合节能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推进市属校外教育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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