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兰财教函〔2018〕23号)要求,现将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是兰州市成建制的公益性专业校外教育单位,负责协调全市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管理以兰园为中心的校外教育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下属三个全额拨款二级单位和一个自收自支事业二级单位:
1、兰州市儿童艺术剧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兰州市少年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兰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兰州市新蕾幼儿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1)、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汇总)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人数为153人,实有在职职工140人,离休1人,退休69人。
其中:
1、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编制40人,实有在职职工37人,离休1人,退休17人。
2、兰州市儿童艺术剧团编制40人,实有在职职工36人,退休15人。
3、兰州市少年宫编制48人,实有在职职工45人,退休29人。
4、兰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编制25人,实有在职职工22人,退休8人。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1人,现实有在职职工7人,无离退休人员。
其中: 兰州市新蕾幼儿园编制11人,实有7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支出说明
(一)、各项收入明细:
(1)2017年各项收入合计:276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46.98万元,事业收入179.79万元,其他收入24万元。
其中:
2079999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 2479.57万元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 95.17万元
2050803款培训支出: 189.25万元
2079999款事业收入: 179.79万元
(2)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a、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1、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比重:2546.98/2763.98=92.59%
2、事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179.79/2763.98=6.53%
3、非税收入占总收入比重:24/2763.98=0.87%
b、基本收入占总项收入的比重:
1、基本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2496.39/2763.98=90.75%
其中:
(1):2079999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基本收入比重:
2211.98/2496.39=88.60%
(2)、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占基本收入比重:
95.17/2496.39=3.81%
(3)、2050803款培训支出占基本收入比重:
189.25/2496.39=7.58%
c、项目支出收入占总收入比重:267.59/2763.98=9.68%
(二)、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1)2017年各项支出合计2763.98万元。
1、基本支出 2496.39万元
其中:
2079999款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79.57万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89.24万元
2050803款培训支出:95.17万元
2、项目支出:267.59万元
其中: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67.59万元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1、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比重:2496.39/2763.98=90.31%
其中:
a、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基本支出比重:
2479.56/2496.39=96.16%
b、住房公积金支出占基本支出比重:
95.17/2496.39=3.68%
c、培训支出占基本支出比重:
189.24/2496.39=0.16%
2、项目支出占总支出比重:267.59/2763.98=9.68%
(二)“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出国(境)0人,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车辆运行经费8.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保障全市少年儿童活动、联村联户下乡等工作顺利进行。公务用车支出比上年增加3.51 万元。
3.公务接待支出: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47万元。其中:
(1)、兰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图书采购40万元;
(2)、兰州市少年宫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现有车辆9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其中: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本级)现有车辆3辆;
兰州市儿童艺术剧团现有车辆3辆;
兰州市少年宫现有车辆2辆;
兰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现有车辆1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四)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汇总)(4380408917).XLS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
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兰财教函〔2018〕23号)要求,现将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是兰州市成建制的公益性专业校外教育单位,负责协调全市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管理以兰园为中心的校外教育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本级)内设综合处、指导处、研究处、督导处、宣教处、安全管理处六个处室。
本级机构编制人数为40人。在职人员37人,退休人数为17人,离休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支出说明:
(一)、各项收入明细:
(1)2017年各项收入合计:65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3.47万元,事业收入0元。
1、基本收入 633.47 万元
其中:
2050803 培训支出:0.9万元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626.87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5.69万元
2、项目收入: 20.00万元
其中: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20.00万元
3、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1)、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6534704.9/6534704.9=100%
(2)、基本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6334704.9/6534704.9=96.93%
(3)、培训支出占总收入比重:
9000/6534704.9=0.13%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总收入比重:
6068714.9/6534704.9=96.93%
5、住房公积金支出占总收入比重:
256990/6534704.9=3.93%
(二)、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1)2017年各项支出合计653.4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其中、
1、基本支出 633.47万元
2050803 培训支出 0.9万元
2079999 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626.87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 25.69万元
2、项目支出 20.00万元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00万元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1、基本支出占总支出比重:6334704.9/6534704.9=96.93%
a、培训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9000/6534704.9=0.137%
b、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总支出比重:6068714.9/6534704.9=92.86%
c、住房公积金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256990/6534704.9=3.93%
2、项目支出占总支出比重:200000/6534704.9=3.06%
a、其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总支出比:200000/6534704.9=3.06%
3、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各项经费结余: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出国(境)0人,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车辆运行经费3.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保障全市少年儿童活动、联村联户下乡等工作顺利进行。公务用车支出比上年减少0.43万元。
3.公务接待支出:0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现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四)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本级)(43804089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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