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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5-06-10 字号:[ ]

  为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参加人员范围:中心班子成员、内设处室负责同志。

  3、学习形式:集体学习、专题讨论、专题讲座等。

  4、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中央的决定、决议和指示,以及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文件精神;学习有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书籍和文件材料;学习校外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具体的学习内容,根据中心机关党支部每月的学习计划,统一安排。

  二、职工集体学习制度

  1、参加人员范围:市少儿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2、学习时间安排:每周五上午9:00—11:00集中学习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学习形式:采取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集体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讨论、专题讲座、参观等形式,开展职工学习活动。

  4、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中央的决定、决议和指示,以及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学习有关职工管理、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学习有关人事、机构改革及工资福利等政策;学习校外教育有关文件精神。

  三、几点要求

  1、中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学习制度的落实,对集体组织的学习务必参加,任何人均不得无故请假,确因工作紧急需请假的,事先须得向处室领导和中心领导请假。

  2、对学习内容要认真领会理解,理论联系实际,指导自己的行动。

  3、对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组织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做到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

  4、学习中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好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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